集團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簡報 第四期
集團公司認真開展“小金庫”重點檢查工作
來源:紀檢監察室 發布時間:2010-11-22為深入開展中央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集團公司根據國務院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重點檢查階段的工作要求,在前一階段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基礎上,認真開展重點檢查。從10月初開始,結合集團實際情況,集團公司組織了5個重點檢查組,分層次、分批次對納入重點檢查范圍的所屬企業進行了重點檢查。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務求實效。
集團宋志平董事長和集團“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重點檢查工作,明確了工作重點,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認真調研,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強化監督力度,扎實有效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的重點檢查階段的工作。
集團專項治理辦公室按照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檢查階段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集團實際,及時下發了《關于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重點檢查階段工作的通知》,指導集團內各級企業有序全面開展重點檢查工作。在整個重點檢查階段專項治理辦公室成員思想統一、認識統一,相互充分支持、大力協助,形成了通力合作的氛圍。
各重點檢查工作組的成員高度重視,嚴格遵照相關工作制度,嚴密組織、明確分工,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
被檢查單位的領導和職工熱心關注、密切配合,積極參與訪談,有叫必到,有問必答,為重點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組織到位,措施得力,步驟明確。
首先,集團公司開展專項培訓。針對重點檢查工作政策性強、要求高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專業人手不足的實際,集團公司從財務、紀檢監察、審計、人力資源和集團公司辦公室抽調五位部門正職擔任檢查組組長,還從上述部門選派了二十余位業務干部參加檢查組工作。集團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專門制作了《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重點檢查階段工作手冊》,并對檢查人員進行了專項培訓。
第二是確定重點了檢查范圍,明確工作步驟。按照重點檢查范圍不低于企業戶數20%的要求,我集團和各二級企業確定重點檢查企業戶數為143戶,占開展專項治理工作520戶企業的27.5%,符合國資委29號文的規定。確定重點檢查范圍時我們遵循了以下原則:所有的二級企業;各科研設計單位和股份公司的各業務平臺;投資鏈條較長、分支機構多的企業或單位。
第三是明確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確定的143戶重點檢查企業中,集團公司重點檢查組檢查了其中的90戶,主要包括所有的二級企業,各科研設計單位、股份公司各業務平臺及其部分其他層級企業。其余企業由集團各二級企業按照集團的統一要求和步驟,結合企業自身實際組織重點檢查。
第四是統一重點檢查內容和工作程序。
召開進點見面會。各檢查組與被檢查單位負責人、中層干部和職工代表見面,聽取被檢查單位基本情況及“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的匯報,檢查組組長講話,宣傳“小金庫”治理的相關政策法規,明確重點檢查工作目標、工作程序和配合要求。
檢查公示。檢查組進點后及時將檢查公示張貼在被檢查企業辦公場所。公示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組辦公地點、檢查組各成員聯系電話等。
現場訪談。檢查組成員找被檢查企業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和關鍵崗位人員談話,了解企業自查自糾情況。
開展重點檢查工作。根據訪談、公示等方式發現問題,有重點開展檢查工作。
反饋意見。現場檢查工作結束后,檢查組就檢查工作的基本情況、被檢查人存在的問題等向被檢查企業主要領導反饋。
整理工作記錄?,F場檢查結束后,檢查組梳理檢查工作,按統一格式整理重點檢查工作記錄。同時檢查組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撰寫重點檢查報告,并統一交集團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匯總。
第五是進一步宣傳政策。在重點檢查中,各檢查組進一步宣傳了中央和國資委關于小金庫專項治理的政策要點。按照政策,凡在國資委派出檢查組之前,集團公司在組織所屬企業和單位的重點檢查中查出的小金庫,視同自查發現,采取從輕從寬處理政策。集團要求各企業的領導,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利用重點檢查的機會,本著對集團、對企業、對個人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清形勢,把握好政策,不再觀望、不存僥幸,不留幻想,在自查自糾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切實做好本單位和所屬企業的重點檢查工作。要督促沒有列入重點檢查范圍的企業結合實際確定重點領域和環節,開展自查自糾“回頭看”,保證治理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走過場、不留死角。要進一步提高企業各部門和各所屬企業對“小金庫”重點檢查工作的認識,增強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仔細排查,努力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三、重點檢查成果。
通過重點檢查,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在自查自糾基礎上補報了存在“小金庫”的4戶企業。4戶企業2007年至2010年9月累計形成“小金庫”金額為155.97萬元,2008年至2010年9月“小金庫”累計支出金額為127.62萬元,結余28.35萬元。上述已發現“小金庫”的各企業已經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全部入賬。
針對自查自糾和集團公司重點檢查存在的問題,集團領導高度重視,責令相關問題單位立即封存、停止運作“小金庫”,將上述資金規范入賬并補繳稅款,截止目前發現的“小金庫”已全部規范入賬。集團針對企業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要求各級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減少企業管理級次,結合企業自身業務模式健全資產處置、固定資產出租、應收款項損失確認等審批制度;規范上述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從制度源頭鏟除“小金庫”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