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邊督邊改信息專欄
環保邊督邊改信息專欄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四批)
來源: 發布時間:2020-09-18中國建材集團對督察組交辦的信訪件高度重視,嚴格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相關要求,明確邊督邊改工作要求和反饋時間節點,及時跟蹤、落實、反饋辦理結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確保辦理質量,讓群眾滿意。現將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公布如下: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X2ZGJC202009090001 | 舉報人是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桐君街道君山村梓芳塢下塢村民,對其居住區30米內的桐廬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碼頭進行投訴: 1、其存在嚴重的污染。 2、目前還在不斷擴建中,并且擴建用途為水泥熟料、散裝水泥運輸及堆放。 3、其擴建區域嚴重影響到下塢農居點住戶生活環境。 4、其2012年8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公眾調查存在作假現象。 5、碼頭運營多年,一直沒有對環境敏感區住戶有處置工作。 | 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 | 其他污染 | 經調查核實,投訴事項1、3、4不屬實,2、5項部分屬實。 1. 投訴內容:其存在嚴重的污染。 調查結論:不屬實。 依據:(1)現場調查情況。桐廬南方碼頭現有2個泊位(1#、2#)在投入使用,3#泊位剛剛建成,仍未投入使用,4#泊位在建設中。從現場調查情況來看,1#、2#泊位現場干凈、整潔,物料全部堆放在碼頭堆棚里;進出碼頭車輛全部經過過水池沖洗,碼頭現場路面有灑水車進行沖洗;在建項目現場有霧炮機。(2)資料調查情況。①《監測報告》(桐環監(2018)驗字第019號),項目名稱:桐廬南方富春江生態化碼頭改造工程噪聲驗收監測;②《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KJHJ200056-03)樣品名稱:廢氣、噪聲,日期:2020年06月30日;③《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KJHJ200056-01)樣品名稱:廢氣、噪聲,日期:2020年04月01日。以上檢測結果均符合要求。 2.投訴內容:目前還在不斷擴建中,并且擴建用途為水泥熟料、散裝水泥運輸及輸送。 調查結果:此投訴問題描述為客觀事實,桐廬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碼頭改造正在進行,建設項目均合法合規。①桐發改投核準〔2012〕第5號《關于桐廬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富春江碼頭生態化改造項目核準的批復》顯示,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利用富春江岸線290米,建設5個500噸級散貨輪船停靠泊位,其中3個原材料進口泊位、1個散裝水泥出口兼粉煤灰進口泊位、1個水泥熟料出口泊位。 ②桐環批〔2012〕綜53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第二條顯示:根據環評分析結論,同意桐廬南方于桐廬縣君山村梓芳塢設立項目,總投資6920.66萬元,占地面積51.68畝;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利用富春江岸線290米,擬建5個500噸級散貨輪船停靠泊位,其中3個原材料進口泊位、1個散裝水泥出口兼粉煤灰進口泊位、1個水泥熟料出口泊位,計劃吞吐量為195萬噸。該項目立項、環評批復合法合規,目前項目部分工程還在施工建設過程中。 3.投訴內容:其擴建區域嚴重影響到下塢農居點住戶生活環境。 調查結論:不屬實。 依據:(1)現場調查情況。項目建設過程中,桐廬南方為減少噪音,改進水下打樁施工工藝,由原沖擊樁改為旋轉鉆,并在施工現場增設霧炮機、對裸露地面進行防塵覆蓋。并且自發請第三方機構定期對噪聲和粉塵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滿足相關標準規定。 (2)資料調查情況。為彌補施工過程中對村民的影響,在桐君街道的支持下,公司多次和君山村梓芳塢自然村進行建設施工協調,并達成共識。2019年7月10日的《關于桐廬南方水泥生態碼頭項目等相關工作會議紀要》和2019年8月13日的《關于桐廬南方二期碼頭建設施工協調會會議紀要》內容顯示,桐廬南方與碼頭周邊村民達成有關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桐廬南方改善施工工藝,減少建設過程噪聲和粉塵,以及相關村民的現金補償內容。經調查桐廬南方嚴格按照會議紀要內容開展工作。桐廬南方按照規定對廢氣、噪聲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要求(詳見前述內容)。 4.投訴內容:其2012年8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公眾調查存在作假現象。 調查結論:不屬實。 依據:經查桐廬南方碼頭改造項目申請已獲桐廬發改委的批復同意,桐廬南方碼頭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日期:2012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監制)專題一明確,公眾參與調查材料和建設項目環保公告資料合法依規;第3.4.3環保公告結果內容顯示:“在項目建設地及桐廬縣桐君街道君山村民委員會張貼環保信息公告期間,環評單位、建設單位及當地社區均未收到個人及單位的反對意見。環評單位分別于2012年06月1日至06月16日,2012年07月16日至07月30日,在桐廬縣桐君街道君山村民委員會進行了第一次、第二次環保信息公告。在項目環保信息公告期間,環評單位、建設單位及當地社區均未收到個人及單位的反對意見。總之,社會公眾贊成和支持本工程的建設。”綜上所述,桐廬南方環境影響報告表公眾調查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5.投訴內容:碼頭運營多年,一直沒有對敏感區住戶有處置工作。 調查結論:部分屬實。 依據:(1)現場調查情況。現場碼頭4#泊位和堆棚附近,仍有居民居住,未搬遷。(2)資料調查情況。①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名稱:富春江碼頭生態化改造工程,編制日期:2012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監制),第七章環境影響分析第10條10.3綜合結論要求,項目在東側農居和宿舍實現搬遷,滿足100m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基礎上投入運營,減小對周邊環境的影響。②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名稱:富春江碼頭生態化改造工程,編制日期:2012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監制)附件7《桐廬南方富春江碼頭改造工程項目涉及衛生防護內居民搬遷工作的承諾》(2012.10.15),經調查,涉及搬遷問題,原9戶居民中7戶愿意搬遷、2戶不同意搬遷,同時涉及搬遷宅基地問題,未協調好,桐廬南方一直在和街道接洽、協商中。③查桐廬發改委對桐廬南方《關于同意調整桐廬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富春江碼頭生態化改造項目的批復》(桐發改投〔2016〕12號)第一條內容:根據公司項目分期建設及取消5#泊位的實際需求,經審查,同意項目分成兩期建設,首期建設1、2#泊位,二期建設3、4#泊位,取消5#挖入式港池泊位及相應裝卸工藝、配套設施,并進行生態景觀改造。根據桐廬發改委的批復文件,桐廬南方于2019年8月邀請浙江大學對桐廬南方富春江碼頭生態化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補充說明,并編制《桐廬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富春江碼頭生態化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補充說明(優化調整環境影響分析報告)》。根據此報告,廢氣環境影響變化結論:項目優化調整后,吞吐量減少,粉塵廢氣產生量減少,通過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廢氣排放量較原環評減少,衛生防護距離計算為碼頭外圍50m,實際碼頭距離東側最近敏感點距離為62m,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根據《優化調整環境影響分析報告》,桐廬南方已采取措施,對最靠近農居點堆棚的一側停止堆放物料,并立即準備將這垮(8米寬)堆棚改建成駕駛員休息室,減少碼頭運行活動對居民造成的影響。 | 投訴事項1、3、4不屬實,2、5項部分屬實。 | 對投訴5,碼頭已縮減建設規模,取消原設計的5#泊位;將煤堆棚分隔出1跨作為駕駛員休息室使用,消除對居民的影響;配合政府部門落實對碼頭環境敏感區住戶的處置工作。 | 是 | 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