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邊督邊改信息專欄
環保邊督邊改信息專欄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六批)
來源: 發布時間:2020-09-27中國建材集團對督察組交辦的信訪件高度重視,嚴格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相關要求,明確邊督邊改工作要求和反饋時間節點,及時跟蹤、落實、反饋辦理結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確保辦理質量,讓群眾滿意。現將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公布如下: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2ZGJC202009150001 | 金格蘭石英公司將工業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未按污水處理相關要求排放。巡視期間企業暫停排污,巡視結束后繼續將工業污水排入下水道。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 | 水 | 2020年9月16日,集團收到督察組發來的轉辦數據(受理編號D2ZGJC202009150001),舉報內容為:“金格蘭石英公司將工業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未按污水處理相關要求排放。巡視期間企業暫停排污,巡視結束后繼續將工業污水排入下水道。”集團隨即成立了調查組專門就此舉報開展調查。9月17日-18日,調查組審查了被舉報單位中建材衢州金格蘭石英有限公司(簡稱金格蘭公司)提交的初步書面證據,9月19日-20日,調查組赴金格蘭公司開展現場調查。在金格蘭公司現場,調查組開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聽取了金格蘭對投訴舉報問題的解釋、說明,二是查閱、審核了與投訴舉報問題相關的材料,三是對投訴舉報問題進行了現場實地調查核實。 調查結論為:舉報不屬實。 一、關于“工業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未按污水處理相關要求排放”有關情況的說明 (一)工業廢水產生來源情況 金格蘭公司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高新園區華陽路59號,現有投產項目為:高性能石英玻璃研發與產業化基地項目,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11年9月經衢州市環境保護局審查通過,2017年11月進行了環保竣工驗收監測,并于2017年11月18日完成竣工驗收。 金格蘭公司產生的工業廢水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石英玻璃生產加工過程中,對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液態和氣態HCL通過添加堿液吸收液進行酸堿中和產生的廢水;另一部分為尾氣處理裝置區域圍堰內收集的排入廢水池的初期雨水。 (二)工業廢水產生總量情況 2018年共產生工業廢水共計432噸。2019年產生工業廢水共計1023噸,其中工藝廢水950噸,尾氣處理裝置區域圍堰內收集的排入廢水池的初期雨水約73噸。2020年,截至9月15日,產生工業廢水共計860噸,其中工藝廢水680噸,圍堰內收集排入廢水池的初期雨水約180噸。 (三)工業廢水處理處置情況 按環評批復要求,工業廢水需經預處理裝置處理,達到合同規定指標要求后方可送巨化污水處理廠(現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處理,實現達標排放。為此,金格蘭公司的母公司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簡稱總院)與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污水處理協議,并委托第三方衢州市雙華化工有限公司轉運到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由污水處理單位對每車所送污水取樣化驗符合要求后處置,總院按合同支付相關化驗及處置費用。 截至2020年9月15日,本年度委托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處理工業廢水860噸,共計43車。 因此,金格蘭公司不存在“將工業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未按污水處理相關要求排放”的情況。 二、關于“巡視期間企業暫停排污,巡視結束后繼續將工業廢水排入下水道”有關情況的說明 2020年6月16日至8月20日,國資委黨委第四巡視組對中國建材集團開展巡視。6月至9月,金格蘭公司生產經營正常,石英玻璃制品產量49噸,產值1925萬元,產生工業廢水340噸,均按要求轉運至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處理,共計轉運工業廢水340噸,其中6月80噸,7月100噸,8月100噸,9月60噸。 因此,該公司不存在“巡視期間企業暫停排污,巡視結束后繼續將工業廢水排入下水道”的情況。 備查材料有: 1.環境影響報告書(衢環建〔2011〕92號);2.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監測報告;3.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4.環境影響報告書補充報告;5.廢水臺賬;6. 2018年-2020年污水處理合同;7.污水運輸合同;8.污水處理費發票;9.廢水處置轉移聯單;10.生產記錄;11.產值證明 | 不屬實 | 不涉及 | 是 | 不涉及 |
2 | D2ZGJC202009150002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區仙庾鎮中材水泥噪音大擾民,污水肆意排放,防護區內房子還沒有搬遷。 | 株洲市荷塘區仙庾鎮 | 噪音、水 | 經調查核實,該舉報部分屬實。 1. 關于“噪音大擾民,污水肆意排放”,調查情況說明:部分屬實。 經對中材株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材株洲)5000噸/天熟料水泥生產線、石灰巖礦區現場查看,主要產生噪聲源的窯頭窯尾、各類空壓機、風機設備及破碎環節公司均采取了消音罩等降噪設施,并且周圍也有較多綠植,可進一步降低噪聲。結合中材株洲提供的2020年6月9日、2020年9月18日檢測報告,中材株洲在水泥生產廠區廠界4個監測點位(東、南、西、北)及石灰巖礦區廠界4個監控點位(東、南、西、北)的廠界進行了噪聲監測,檢測結果顯示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排放限值要求。 經對中材株洲水泥生產廠區、石灰巖礦區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及雨水收集處理設施進行查看,中材株洲水泥線生產廠區建有一座 12000m3/d 的蓄水池,收集處理水泥生產廠區內水泥窯設備冷卻水、余熱發電鍋爐冷卻水及大部分雨水,經過沉淀的廢水回用于水泥窯設備、余熱發電鍋爐冷卻、立磨噴水等。兩座雨水沉淀池,分布在廠區西南邊、西邊,處理能力約400m3/d,收集后的雨水經過三級沉淀后外排。一座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為100m3/d,主要收集處理食堂、辦公區及單車棚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后的廢水經處理后排放到一座12000m3/d 的蓄水池,循環使用。對于生產廢水部分,主要是余熱發電鍋爐冷卻水、水泥窯設備冷卻水等。另外,石灰巖礦區設有一座采場廢水沉淀池,處理能力為400m3/d,主要收集采場滲出的水及地面沖洗水;礦區生活污水通過化糞池收集。 第三方檢測機構(湖南國盛檢測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日至3日,2020年9月7日至8日,對中材株洲污染物(廢氣、廢水、噪聲)進行季度排放檢測,于6月9日,9月18日出具HBJZ202006004檢驗檢測報告、HBJZ202009003檢驗檢測報告顯示廢氣、噪聲、廢水外排均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2.關于“防護區內房子還沒有搬遷”,調查情況說明:部分屬實。 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衛生防護區內住戶搬遷問題:依據《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中材水泥礦山安全區和廠區衛生防護區房屋拆遷有關請示的批復》,由荷塘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中材水泥礦山安全區和廠區衛生防護區房屋拆遷工作,中材株洲全力配合,防護區內231戶居民,已搬遷219戶,目前有9戶居民自愿不搬遷,簽訂了自愿接受補償協議,仍有3戶居民不簽訂搬遷協議,同時不接受企業補償。 備查文件: 1.湖南國盛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HBJZ202006004檢驗檢測報告; 2.湖南國盛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HBJZ202009003檢驗檢測報告; 3.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中材水泥礦山安全區和廠區衛生防護區房屋拆遷有關請示的批復; 4.關于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廠區衛生防護區內居民搬遷情況說明; 5.自愿接受適當補償方案決定書(9戶); 6.中材株洲水泥2019年度補償協議資金發放表(9戶接受補償不拆遷村民) | 部分屬實 | 1. 雖然廠區噪音和粉塵排放符合標準,考慮到群眾訴求,中材株洲水泥有限公司將進一步加大環保投入,多措并舉,進一步降低噪音和粉塵影響。 (1)噪音方面,計劃實施羅茨風機節能降耗降噪技改項目(入窯均化庫底安裝羅茨風機一臺、水泥庫底安裝羅茨風機二臺),分階段實施區域降噪項目,對風機、電機、篦冷機區域進一步改造,改造后現場噪音進一步降低。 (2)粉塵方面,中材株洲計劃實施超凈排放技改項目(7臺小收塵器超凈排放技改,排放標準在10mg/m3以內)和水泥包裝發貨區域封閉項目。 2. 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將進一步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積極配合、持續推進解決防護區居民搬遷問題。 | 是 | 不涉及 |
3 | D2ZGJC202009150004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區中材水泥廠污染嚴重,噪聲太大,晚上睡不著,白色污水流下來,工業污水排放,晝夜不停,地下水也受到污染,影響飲水,水堤還沒做好,造成生態破壞。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區 | 水、噪音 | 經調查核實,該舉報部分屬實。 1.關于“噪聲太大”,經核實,基本屬實,經對中材株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材株洲)5000噸/天熟料水泥生產線、石灰巖礦區現場查看,主要產生噪聲源的窯頭窯尾、各類空壓機、風機設備及破碎環節公司均采取了消音罩等降噪設施,并且周圍也有較多綠植,可進一步降低噪聲。結合中材株洲提供的2020年6月9日、2020年9月18日檢測報告,中材株洲在水泥生產廠區廠界4個監測點位(東、南、西、北)及石灰巖礦區廠界4個監控點位(東、南、西、北)的廠界進行了噪聲監測,檢測結果顯示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排放限值要求。 2.關于“白色污水”等內容,經核實,不屬實,經對中材株洲水泥生產廠區、石灰巖礦區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及雨水收集處理設施進行查看。中材株洲水泥線生產廠區建有一座 12000m3/d 的蓄水池,收集處理水泥生產廠區內水泥窯設備冷卻水、余熱發電鍋爐冷卻水及大部分雨水,經過沉淀的廢水回用于水泥窯設備、余熱發電鍋爐冷卻、立磨噴水等。兩座雨水沉淀池,分布在廠區西南邊、西邊,處理能力約400m3/d,收集后的雨水經過三級沉淀后外排。一座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為100m3/d,主要收集處理食堂、辦公區及單車棚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后的廢水經處理后排放到一座12000m3/d 的蓄水池,循環使用。對于生產廢水部分,主要是余熱發電鍋爐冷卻水、水泥窯設備冷卻水等。另外,石灰巖礦區設有一座采場廢水沉淀池,處理能力為400m3/d,主要收集采場滲出的水及地面沖洗水;礦區生活污水通過化糞池收集。廠區無白色污水外流,無工業污水排放,無晝夜不停排放情況,廠內生活用水均來自地下水,未發現受污染,影響飲水情況。公司原材料、產品存儲均進入堆棚或圓庫密閉存儲,無露天堆放現象,不存在泄漏、滲漏污染地下水情況,排水溝渠完好,無造成生態破壞情況。 第三方檢測機構(湖南國盛檢測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日至3日,2020年9月7日至8日,對中材株洲污染物(廢氣、廢水、噪聲)進行季度排放檢測,于6月9日,9月18日出具HBJZ202006004檢驗檢測報告、HBJZ202009003檢驗檢測報告顯示廢氣、噪聲、廢水外排均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2020年3月和7月,中材株洲委托長沙環院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廠區周邊地下水環境進行了兩次檢測,出具長環院委檢〔2020〕03-001號檢測報告,長環院委檢〔2020〕06-031 號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備查文件: 1.湖南國盛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HBJZ202006004檢驗檢測報告; 2.湖南國盛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HBJZ202009003檢驗檢測報告; 3.長環院委檢【2020】03-001號檢測報告; 4.長環院委檢【2020】06-031號檢測報告; 5.地下水監測點位圖;污水處理設施、蓄水池、沉淀池、排水溝渠照片及視頻 | 部分屬實 | 雖然廠區噪音符合標準,考慮到群眾訴求,中材株洲將進一步加大環保投入,多措并舉,進一步降低噪音影響。計劃實施羅茨風機節能降耗降噪技改項目(入窯均化庫底安裝羅茨風機一臺、水泥庫底安裝羅茨風機二臺),分階段實施區域降噪項目,對風機、電機、篦冷機區域進一步改造,改造后現場噪音進一步降低。 | 是 | 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