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NBM 發布時間:2014/7/16 14:54:33
7月15日,國務院國資委召開“四項改革”試點新聞發布會,宣布中國建材集團列為國資委混合所有制經濟和央企董事會行使三項職權的雙試點企業。中國建材集團董事長宋志平表示,“這次國資委開展‘四項改革’試點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邁出的堅實步伐。中國建材集團被列為其中兩項試點,我們感到非常振奮,這既是國家對中國建材集團多年來改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國家交給中國建材集團新的改革任務。我們將按照中央和國資委的統一部署,全力推進試點工作,做國企改革的尖刀班和鋪路石。希望通過試點,激發企業更大的活力,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以混合試點示范帶動國企改革
中國建材集團處于充分競爭領域,2002年還是一家底子薄、資本金少、經營極度困難的“草根央企”。近年來在國資委的正確領導下,中國建材集團堅持市場化改革,提出并踐行了“央企市營”經營模式,包含股權多元化、規范的公司制與法人治理結構、職業經理人制度、公司內部機制市場化、依照市場規則開展企業運營五個核心內容,逐步構建起適應市場經濟的體制機制。面對建材行業產能過剩、行業集中度低、亟待整合的契機,六七年間中國建材集團一邊進行行業整合,一邊進行資本混合,通過與上千家民營企業“混合”發展,逐步構建起上市公司、業務平臺、生產企業三層混合的結構,形成一批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集團所有者權益由20多億升至220億,同時吸納小股東權益440億,又以660億凈資產撬動3600億總資產,擴大了國有資產的控制幅度,確保了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切實增強了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中國建材集團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既有國有資本,也有民營資本,充分發揮了兩者的積極性,形成獨有的“央企實力+民企活力=企業競爭力”的強大優勢;同時凝聚培養了一支既懂資本運作、市場化經營,又對“國民融合”發展高度認同的管理團隊,成功探索出了一整套針對充分競爭領域和過剩行業的聯合重組、資本運營、管理整合和集成創新相結合的“混合”發展經驗。
中國建材集團“混合”發展之路具有多方面的示范意義。首先,企業經營業績大幅提升,產業布局不斷優化。過去十余年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雙雙增長100倍,分別超過2500億、120億;連續四年進入世界500強,2014年世界500強排名邁進了52位至第267位,穩居全球建材行業第二名;連續五年獲國資委年度經營業績考核A級,第二和第三任期考核均獲A級。水泥、商混、石膏板、玻璃纖維等產能居世界第一,超薄電子浮法玻璃、風機葉片、碳纖維原絲、熔鑄耐火材料等產能居全國第一。第二,企業管理體制、經營機制、員工觀念等煥然一新,活力和競爭力極大增強。目前所屬混合所有制企業占比超過85%,所屬骨干企業南方水泥、北方水泥、西南水泥、中國玻纖、泰山石膏等企業均成為行業佼佼者。第三,推動了行業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在中國建材集團大規模重組的推動下,我國水泥行業集中度從2008年的16%提高到2013年的53%。南方水泥重組整合經驗和中聯水泥轉型升級經驗,均獲***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一等獎。中國建材重組水泥企業的經驗入選哈佛案例,產生廣泛的國際影響。
中國建材集團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具備了良好的基礎。中國建材集團將按照國資委部署,在建材制造、新型房屋、科技服務、新材料等業務板塊選定試點實施單位,深入推進混合所有制。作為試點的重要內容,二級公司中國建材股份的改革思路可分為三個層面。首先,股份公司層面,優化股權結構,建設規范的混合所有制型的上市公司。第二,所屬業務平臺層面,積極引入財務投資機構,實現所有者真正到位。第三,生產經營企業層面,發展股東型管理層持股,形成3-5家員工持股公司。具體措施包括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職業經理人制度、引入管理層激勵和約束機制,規范開展員工持股,探索對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有效監管,探索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以董事會行使三項職權試點進一步規范公司治理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規范治理,是國資委近幾年開展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的一貫要求。作為國資委董事會試點企業,2006年中國建材集團建立起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董事會,形成“國資委—董事會—經理層”的清晰的委托—代理模式,初步構建起政企分開、權責明確、產權清晰、管理科學的公司治理。幾年來,中國建材集團董事會運作使內部制衡和市場效率有機結合,提高了決策質量和執行效率,連續被國資委評為“運作良好”,已經成為公司決勝市場的戰略性力量。在董事會領導下,中國建材集團實施“格子化”管控、“八大工法”、“六星企業”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控模式,確保了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使企業成為規范運作的市場化的企業集團。
此次央企董事會行使三項職權試點是朝著建設規范化的公司治理這個方向又邁出了一大步,會給董事會更大的獨立性和決策空間。進入央企董事會行使三項職權試點也將使中國建材集團公司治理邁上新臺階,給投資人帶來新的良好預期。按照國資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部署和要求,中國建材集團將穩步推進董事會行使高級管理人員選聘、業績考核和薪酬試點工作。通過上述“三項職權”的試點,中國建材集團將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增強董事會的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探索形成可供復制推廣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機制。在試點中,中國建材集團將依照《公司法》和國資委有關文件要求,以公司章程為核心,進一步厘清出資人、董事會和經營層的權限范圍,依法規范行權的方式及流程。進一步建立市場導向的高級經管人員選聘、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機制,實現董事會對高管人員的契約化管理。在業績考核方面,董事會將按照“以管資本為主”,從資本回報、價值創造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明確考核標準,開展測試評價。不斷完善業績考核辦法,構建符合行業和企業特點的業績考核體系,完善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責任。在薪酬方面,董事會將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企業在國際國內市場地位,明確薪酬策略和高管人員的市場價值,薪酬水平和崗位、個人業績相匹配。在賦予董事會職權的同時,進一步明確董事會自身責任,配合國資委做好對董事會、董事的考核評價和追責機制。
中國建材集團在國企改革改制、重組整合、資本運營、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等方面積累了諸多寶貴經驗,此次成為國資委雙試點企業,將給集團注入新的發展動力和開辟出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也會對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全局帶來新的啟示。目前,中國建材集團正在按照國資委要求制定試點方案,待上報國資委審核批準后具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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